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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,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,我国多部法律中有关于反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定,但没有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,造成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干预和打击不力,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且成蔓延趋势,直接影响到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。建议尽快制定反家庭暴力法。
对此,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认为,家庭暴力伤害了部分妇女、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影响了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。我国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尚不够系统完善,有必要制定反家庭暴力法。
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说,制定有关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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